(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分别由各县(区)人社局、三江新区和各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相关政策由市征兵办负责解释。
十、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市、县(区)征兵办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征兵办:2367031(向老师)
翠屏区:8226258(胡老师)叙州区:6611900(唐老师)
南溪区:3328881(张老师)江安县:2632620(邱老师)
长宁县:4626573(王老师)高县:5417965(杨老师)
筠连县:2367328(母老师)珙县:4013406(李老师)
兴文县:8828796(李老师)屏山县:5725125(刘老师)
(二)报考宜宾三江新区、县(区)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宜宾三江新区:
2108052、2108054(临港经开区人才人事局)
8202072(宜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13219542510(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
叙州区人社局:7822849、6613022
南溪区人社局:3185385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4622564
高县人社局:5419897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
珙县人社局: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8825713
屏山县人社局:5629365
(三)报考市属单位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221510
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2339006、2337002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8229976
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324902
市博物院:8210426、8201675
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8225176、8201675
市图书馆:8226648、8201675
市计量测试所:5103872、8909189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5103898、8909189
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8227039、8223376
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7865054、8223376
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院:232316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2323161
市地质灾害防治事务中心:2323161
市公路局宜宾、高县、兴文、屏山公路养护段:2332893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8253097、8226540
宜宾军供站:8224200、8226540
市经济信息中心:2339246
市粮油质量监测站:2339246
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239394、8244878
市经济作物站:8239394、8226104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8239394、8203135
市茶产业研究院:8239394、18283156811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223739
市康复医院:2103001、2328139
市网络舆情中心:8208623
市大数据应用中心:8208623
市紧急救援中心:8220120、2325565
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8213830、2325565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2325565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215203、2325565
市培智学校:8221323、8224213
宜宾广播电视大学:2223336、8224213
(四)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0-6667009、0830-2594157、18688167516
网上技术服务QQ号:296486330、274871438、465673831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22、8247733
(五)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或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八)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2.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3.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的,报考者可在“资格证书”栏详细说明。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附件:
1.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