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西南林业大学将组织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西南林业大学官方网站上发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比例。面试还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博士岗位若只有1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到低依次替补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都将在西南林业大学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排前者为拟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西南林业大学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考察
由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西南林业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计划所列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能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此次公开招聘的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必须在岗位上连续工作满8年后,才可提出转岗申请,符合转岗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岗。其他岗位的聘用人员,如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九)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健康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资格审核、面试及后续招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方可进入学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时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进入学校;“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入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校;“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入校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校;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入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校;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入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校。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招聘纪律
(一)整个招聘工作将在学校纪检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第35号)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yn.gov.cn)及西南林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swfu.edu.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西南林业大学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864255;
监督电话:0871-6386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