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2、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报名地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2020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风等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类别。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加分:1.有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退役学生士兵报考的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3.根据2018年4月《商丘市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第七条聘用和待遇中第三项“工作满1年,若示范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文件规定,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政策;4.以上加分条件不累计。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资格确认。根据招聘科别及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比列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试讲。试讲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试讲人员的试讲成绩应不低于60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试讲通知单(另行通知发放)。试讲分学段、学科进行。
2、试讲内容。试讲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准备1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
3、试讲时间及地点以试讲通知单为准。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予以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规定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5年内不得参加示范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
4、聘用人员根据辖区内中小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在职及人才代理的受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经示范区人社部门核验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示范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2020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0-3633359)
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