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公布后,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并组织实施,荆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告)并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见面试公告。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的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同级人社部门(荆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公示。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第九条。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同级人社部门(荆门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人社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地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4)。
未尽事宜,详见《荆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补充)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
附件:
1.附件1:荆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补充)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荆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补充)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4.附件4:荆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补充)专项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xls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