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评价成绩。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类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自主选岗。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岗位由组织部门、编办和人社部门结合县直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考生所学专业统筹研究确定。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人才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追回县财政发放的人才补贴。
(四)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六)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八)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卫生类岗位引进人才聘用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的由县人民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10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增发住房补贴5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5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县人民医院追回发放的住房补贴。
六、其他
综合类岗位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教师类岗位招聘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招聘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170911/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6-6447632、6443291
县教育局:0546-6442172
县卫生健康局:0546-6928852、6921734
附件:
1、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xls.xls
2、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2020年广饶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docx
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