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院(部)面试(试讲)
学院(部)面试(试讲)由招聘部门自主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面试(试讲)旨在评定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科研成果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面试组成员包括应聘者所属学科的教授、学院(部)学术委员主任和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面试(试讲)采用票决制确定排序结果,全程录像。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上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3)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科研成果、学术能力和潜力,通过会议评审确定拟聘用人选排序。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遴选相关考试由学生处组织。基本程序如下。
(1)基于招聘公告要求进行简历筛选,通过初审人员可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侧重考察应聘者对于辅导员岗位的胜任力。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发布。
(3)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辅导员工作相关职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员;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员。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第一轮面试成绩占10%、第二轮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体检
学校人事处、校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所有岗位进行差额体检,均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四)公示
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网及人事处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特别说明
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学校为其提供总计税前10万元安家费和5至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专任教师讲师岗位聘用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六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所有。
六、联系方式
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联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学生处联系,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聘计划”。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83952283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教师岗位正常补充师资招聘计划.pdf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