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
现场出示“八闽健康码”,佩戴口罩。
参加2020年下半年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的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费用:普通教师资格361元、幼儿教师资格(女,避开经期)387元、幼儿教师资格(男)361元。
(一)体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采用手机扫码预约体检时间及报告领取时间:
l手机扫码进行注册(选“注册”)
l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名相关信息、个人健康申明
l根据提示并结合个人时间安排预约体检时间
l预约完成并确认
l截图保存预约信息
l体检当日出示体检预约凭证
(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交通:地铁达道站(A出站口);公交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
(三)体检流程:
1.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
5.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留下体检表。指引单由个人携带保管,待经期完毕后持指引单至二楼妇科补检;
6.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检后五个工作日在预约界面登录查询领取状态。报告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周六、周天:上午7:30至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不能领取!
7.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可在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预约界面,如果“状态”未显示“可领取”,请在周一至周日的上午(7:30—12:00)到体检中心复查。部分复查项目(血糖、上腹部彩超)需空腹。特殊项目检查异常者,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4.8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部门(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四)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咨询电话:0591-8334943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