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签约及双选签约
1.签约
现场(线上)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职位(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重新进行面试评分)。
①现场签约
现场考生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考生现场签订《学校就业推荐表》或《遵义市教育系统就业协议书》。现场不签约的,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②线上签约
线上考生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考生务必于次日将《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或《遵义市教育系统就业协议书》签字、按指印后邮寄用人单位并截图发用人单位进行确认。次日未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节假日顺延)。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2.双选签约(仅限现场面试人员):面试、签约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相应学科如还有剩余职位(学科)计划数,考生在报名表上注明“服从调剂”、且面试成绩在60分(此次招聘我市各个单位评定分数均有效)及以上未能签约者,可进入双选签约。
3.双选签约程序:双选签约环节,考生按学科分类依次上台进行自我介绍、试讲及问答交流,有剩余职位数的各招聘工作组组长代表本地剩余职位表态是否愿意聘用该考生,考生从有意向聘用自己的单位中最终确定签约单位后,履行签约手续;对于考生放弃选择的职位,双选签约现场继续双选。
4.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5.各县(区、市)教育、人社部门需填写《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公开招聘教师签约名单》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021年6月-12月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实际情况提前)。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或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职位及学科需求说明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一致(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其中: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类、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二)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对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版)),其中: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三)报考“不限任教学科指标”者,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为任教学科相关专业,且必须是该岗位对应学段开设的学科。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等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向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八、校园宣讲及招聘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宣讲会(面向六所部属师范大学202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其它高校应往届研究生)
宣讲会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宣讲会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管理教育综合楼102
宣讲会直播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30-15:30
宣讲会直播入口:详见附件8(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校园宣讲会网络直播二维码)
(二)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场宣讲会
招聘会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9:00-15:00
招聘会地点: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遵义市新蒲新区甲秀路)
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6日报名结束后,11月7日至11月8日,在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各面试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线上面试与现场面试同时间段进行。
(三)双选签约:签约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核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未尽事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市教育局0851-28252110
遵义市人社局0851-28662655
附件:
1. 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xls
2.《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统一界定》.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doc
5.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6.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招聘会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
8.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校园宣讲会网络直播二维码.docx
遵义市教育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