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确定次序。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任一岗位实际参加完成招聘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并在考核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教学科研岗位与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
教学科研岗位与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录用后将聘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考试方式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1.笔试:
(1)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时长120分钟。教学科研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与辅导员岗位业务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任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并在笔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当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予以公示。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形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20分钟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查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考生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验操作、表演创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侧重考核考生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部分岗位安排教学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计入面试总成绩;部分岗位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3个环节,所得成绩分别以25%、25%、50%计入面试总成绩。
辅导员岗位面试仅安排综合能力测试环节。
面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3)任一岗位在面试的任一环节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并在面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我校在人事处网页公布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时,同时对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体检事宜作出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原培养(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批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河西学院人事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页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人事处网站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电话:0936-8282011
纪检部门电话:0936-8284724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