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毕业生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表》(须个人签名)、学业成绩单,须明确专业、生源地、是否公费师范毕业生等信息,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山东省外生源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面试。10月23日上午9点报到后,按学科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及面试题目,所有学科均进行模拟讲课和答辩两项测试。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依据面试成绩,设定录用资格线,凡面试成绩达到录用资格线的公费师范生,可与招聘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签订就业意向书,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签订。
(四)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的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聘用手续。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就业协议。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时,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其中有青岛旅居史的,需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遇有特殊情况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咨询电话:0631-5819159;0631-5818876。
附件:
1.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