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二)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理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前由江苏理工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含学历认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理工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9531020519-86953100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953051联系人: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理工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