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在面试之前进行,学校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考核人选。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辅导员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以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
6.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连续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获奖证书等)。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参加体检或考察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三)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也可同时在省教育厅或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782015
联系人:孙老师、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联系人:曾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x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