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及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评估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用人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2.高校岗位人岗相适评估由各高校自主组织开展,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岗位人岗相适评估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
3.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报名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与进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是否需要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详见岗位需求表)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引进人数的岗位,报名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需要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50%
不需要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即结构化面试成绩。
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进行政审和考察。同一岗位按1:1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一并进入政审考察。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2.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上报的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档案严重涂改造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和引进
1.体检。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公示。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六)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七)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在本单位需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离呼伦贝尔市。
三、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