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分别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经考核招聘小组会审后,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
(四)原件校验
体检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审查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荣获的荣誉证书、各类比赛等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时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能力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于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调离。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督电话:028-61889625。
七、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028-68772830;13568953330。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xlsx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