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重庆招聘点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对符合用人单位用人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成都市武侯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同意后与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名单在重庆招聘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因本人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
签约人员的体检事宜安排在毕业生到武侯区教育局正式报到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时间按成都市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违反就业协议。
3.拟聘人员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按时出具相关证件的,视其违反就业协议,并取消该岗位。因疫情原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教师资格证,若被聘用,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聘用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5.本次招聘的教师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因疫情防控工作变化而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重庆招聘点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067001
监督电话:028-85569313
附件1 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