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
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的内容为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等。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4.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别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成绩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突出德才兼备,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黄冈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黄冈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