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
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资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予以公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即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主要使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统一提供。
五、考察体检
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5629032。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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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