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2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机构负责。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八、选择聘用单位。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全体入围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提供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应聘人员不选择聘用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说明。
对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十、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员,选择聘用单位后,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聘用。
十一、培训上岗。
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相应的幼儿园任教。
十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及教育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五)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十三、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万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万宁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