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
1.管理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2.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2020年9月21日。
网络报名:2020年9月26日10:30-9月30日18:30。
(二)笔试
笔试:2020年10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10月8日发布的《笔试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10月23日18:00。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2020年10月30日-11月1日。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2020年11月5日18:00。
(四)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7日-11月9日(每天10:30-18:00)。
(五)面试
2020年11月19日-11月22日(详见具体安排)。
(六)总成绩公布
2020年11月27日18:00。
(七)体检
2020年11月下旬。
(八)考察、公示
2020年12月上旬。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如有疑问,报考人员可致电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991-2202370,2351002,详细咨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咨询、监督电话(10:30-19: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0:30-19:00):4008389296
1.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5.2020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6.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