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试”阶段性措施可先通过公开招聘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如遇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4、资格复查时带《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签订《丰顺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5);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提交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综合类:0753-6886391;教育类:0753-6618639;卫生类:0753-6619211。
附件1-1:丰顺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综合类).xlsx
附件1-2:丰顺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教育类).xls
附件1-3:丰顺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卫生类).xlsx
附件3:丰顺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