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考核方式
采取讲课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航向学校(宝台大道1188号)
(三)考核时间:2020年10月11日
(四)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考核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五、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报考同层次同学科的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讲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并按同层次同学科的考核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选校。选校后,各单位与拟签订协议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拟签订协议的非应届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
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了《协议书》的考生参加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的非2021年应届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秋季开学到学校上班,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春季开学到学校上班。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入编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考核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应聘人员作为资阳市雁江区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核工作全程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三)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028-2621702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028-26920618
附件:
1.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zip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