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此次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第一批为长春和广州考点,这2个考点面试同时进行,时间初定为10月22日(10月21日上午到指定地点报名,查验材料原件,收报名表,其他材料不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批为武汉和北京考点,这2个考点面试同时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10月29日(10月28日上午到指定地点报名,查验材料原件,收报名表,其他材料不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以及相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在不同招聘单位间调剂。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面试前7天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注册“深i您”健康码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申报,并从考前7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0年10月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简称《防疫承诺书》,详见正式公告);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2.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深i您”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深i您”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深i您”健康码红码的考生,面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深i您”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根据深圳市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网络报名网址及招聘公告发布和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七)扫码填报问卷,正式公告发出后通知报名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