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先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择优通知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选,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三)资格审查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地点:深圳技师学院。
以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确定
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一)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校人事处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人选确定及资格复审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拟聘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结果,经校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技师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信息公布
成绩排名、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深圳技师学院校园网(https://www.ssti.net.cn)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应聘人员应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在进入招聘场所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将不能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亓老师,0755-83757508;
朱老师,0755-83757811。
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技师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计划表.xls
深圳技师学院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