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网报时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1.考试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时间:9月26—27日。
3.考试形式:采取笔试、说课和面试的形式进行,报考教师岗3的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
4.成绩计算
笔试、说课、面试、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教师岗1和教师岗2:说课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教师岗3: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笔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考生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说课、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报考人数未达到4人的考生直接进入说课、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
(2)说课和面试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等。说课和面试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聘用。
(3)技能测试
报考教师岗3的人员,在说课和面试通过后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3209,13979507321。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