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公告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考点附近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
5.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6.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学校卫健人员工作知识+照顾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公示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4.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主管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卫健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防疫要求
(一)座位保持间隔。公开招聘活动场所人员座位保持间隔,建议1米以上。
(二)做好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活动场所前,均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卫健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梧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
1.2020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卫健人员报名表.docx
3.2020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卫健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需求计划表.docx
梧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