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笔试结束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形式:特殊教育岗位采取说课答辩形式,其他岗位采取技能考核形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说课回答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技能考核时间为20分钟(含准备时间),每次面试1人。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5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面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经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海口市教育局党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委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监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组织部门和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海口市人社局。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20558、18976759908、13613976022682
附件:
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报名表
3、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