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10日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对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国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党务人员岗提供政治面貌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详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和体检。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综合成绩第一名者放弃资格,则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纪检处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37244;
(二)监督电话:0871-6581382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http://www.ynczy.cn/tzgg.htm
附件:
1.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