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用微信支付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7日17:00。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考务费可于后期退回。拟享受考务费退回政策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报考岗位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整招聘岗位。被取消报考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确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信息发布平台。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报名表》,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成绩查询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登录考生中心,点击“成绩查询”可查询考试成绩。
(三)笔试加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9月27日工作时间内向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宝丰县兴宝二路智慧大楼3楼310室)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指定平台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五)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携带《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报考人员上述证件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参加面试。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第三位,第四位按四舍五入计入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绩效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宝丰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宝丰县教育系统。五、纪律与监督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相关公开招考规定,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对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聘工作在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96167、6515931
技术支持:0371—63399389
监督电话:0375—6596152、65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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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岗位设置一览表
2.宝丰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