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随时关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及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定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定向“特岗计划”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定向“支医计划”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每科各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0年9月29日前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其它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依据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报考镇(街道)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由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结合镇(街道)空缺编及专业需求情况来统筹安排聘用单位;报考教育局和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代码相同的拟聘人员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
(二)拟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
九、纪律及监督
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28-84923539;
报名咨询电话:金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84997012
附件 2020年金堂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