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10月26日考生可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查询个人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五、证件审核
10月27日-10月28日,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7-5579025)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肃宁县户籍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为肃宁县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另,岗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取得资格证较早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如某环节需要递补人员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上公布。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已就业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考察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通过考录、调配、选调等方式离开基层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所有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要求。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按要求进行。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5579025
附:《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