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告。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同时要细致了解其能力素质以及工作实绩等,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因合格人数不足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须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现场时,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6.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监督举报电话
临湘市纪委监委:0730-3721512。
②政策咨询电话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0-3720611。
临湘市广播电视台0730-3763511
临湘市残疾人联合会0730-3769160
临湘市林业局0730-3066182
临湘市财政局0730-3722075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730-3388009
临湘市信访局0730-3722016
临湘市水利局0730-3766007
临湘市统计局0730-3723073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0730-3722566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0730-3731930
附件:
附件1: 2020年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