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改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应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应内容;应聘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师德常识等相应内容。
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因素)相同者,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试讲)程序。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因素),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课节由评委抽取。
面试(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因素)×50%+面试(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教材: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邓州市现行七年级上册(体育为全册教材、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邓州市现行五年级上册教材;幼儿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和谐课程大班语言教材上册。
4、试讲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2018年、2019年、2020年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面试以所学专业为准。
5、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员按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学校。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人事代理”形式招聘,拟聘用人员上岗后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六)有关要求
1、被录用人事代理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
六、管理办法
(一)本次招聘对象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应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邓州市人才市场办理人才介绍手续。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企业)、档案工资等手续按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单位初审并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归档。
(三)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送交市人事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归档。
(四)对违反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由用人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用人单位要对人事代理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市人社局、教体局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督,以确保人事代理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代理人员协商,可续签或中止合同。人事代理人员在合同期不能提出辞职。因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邓州市招聘乡(镇)幼儿园、城区学校聘任制(人事代理)教师(第二批)专业及数量一览表
附件2:邓州市招聘乡(镇)幼儿园、城区学校聘任制(人事代理)教师(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邓州市教体局)
0377-62287808(邓州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