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发布的岗位报名条件对拟进入复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复试,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
复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采取先试讲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复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学段教学大纲准备10-15分钟的说课内容,面向复试考官授课。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及试讲均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试讲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教师岗位复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海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不予顺延。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关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82468011
监督电话:82510423
附件:
1.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海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