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 应聘A0100-A1101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核的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2. 应聘B1200-B5501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应聘A0100-A1101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B1200-B5501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0100-A1101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科研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
(2)应聘B1200-B3401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含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含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入围试讲(含面试)环节。
(3)应聘B3501-B4001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入围面试人选。
(4)应聘B4100-B550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5)B1200-B5501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关于笔试、试讲(含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等能力,总分100分。
应聘B1200-B3401、B4100-B4701岗位:主要内容为与岗位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应聘B4800-B5300岗位:主要内容为申论和高校管理相关知识;
应聘B5400-B5501岗位:主要内容为申论和学生管理相关知识。
(2)试讲(含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展示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教学技能,兼顾考察了解应聘者临场应变、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3)技能测试
应聘B3501-B4001岗位: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展示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操作技能,总分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总分100分。
各考试环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应聘A0100-A1101岗位: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2)应聘B1200-B3401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含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3)应聘B3501-B5501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46144、82946121(组织人事处)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0731-82946125(纪委)
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