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荣誉证书及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和成绩排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费用以公告通知为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2.待遇:享受长垣市全供事业编制相关待遇。
四、招聘工作电话
联系人:苏伟杰(18903731979)
五、纪律与监督
长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长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8889393
长垣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373—8889505
咨询电话:
中共长垣市委党校0373—8814098
本工作方案由长垣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中共长垣市委党校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