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定协议
考聘小组按照意向性聘用人选报名时填报的报考单位顺序以及考生的名次综合确定意向性聘用人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沟通,协商一致的签订意向性协议。考生在接到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要求签定协议的通知后,须在考聘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协议,超过考聘小组规定的时间不签定协议或不给明确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考聘小组将依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考核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8年以上的意向性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个人档案》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尿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补考科目、教师资格证类别、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612876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8522165
监督电话:
越西县纪委监察委 0834-7616420
附件:
1. 《2020年越西县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 《2020年越西县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特别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按照《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等规定,现就专业知识测试和讲微课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入场时要走测体温程序,考生应至少提前0.5小时到达指定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县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测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讲微课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测试考点、参加测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在领取《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前应签署《2020年越西县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