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学院。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三)考试方式
1.教师、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其中教师A7、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辅导员、校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2.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2-3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17时后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微信群中发布。
(1)教师、辅导员岗位
①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②面试。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师A7、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教师A7岗位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自带素描铅笔或炭笔。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60分(含)以上的考生,方可继续参加试讲。辅导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60分(含)以上的人员。
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③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辅导员笔试内容为案例分析,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校医岗位
①笔试。校医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②面试。校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全部考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面试分数按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各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学院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签订就业协议。考察工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网上公布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及微信群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所提供的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简章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vcct.edu.cn/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35-6911819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1.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5.学生干部证明
6.国家级及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名称及工种汇总表
7.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
8.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9.“双一流”高校名单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