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生育服务证书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4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1)。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书等原件收复印件,其余材料收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注意事项
1.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考生需戴口罩,凭“健康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针对疫情调查的个人情况承诺书。
2.体检当天考生需戴口罩,凭“健康码”进入医院进行体检,全程务必听从区人社局组织人员及医务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体检严格实行“一人一诊室”制度,不扎堆排队,体检者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体检过程中,保持手卫生,使用洗手液洗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咳嗽和打喷嚏时用手肘衣物捂住口鼻,请勿随地吐痰。废弃口罩、手套请丢入医疗废物垃圾桶(黄色)。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四、考核事项
1.体检合格的考生,将《2020年上半年江阳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填写完善备用。
2.考核有关其他事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622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怀孕(含母乳期)咨询电话:0830-3123621泸州市江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表.xlsx
附件2:2020年上半年江阳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