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须加入qq1044482530,具体通知考察考核事宜,请随时关注,恕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察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核方式
1.报考语文、物理、地理、英语及中职教师岗位的考生,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
2.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分三个批次进行引进,即第一批次引进人员为研究生和省部共建及以上院校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在第一批次引进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学前教育岗位人员的引进;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引进人员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第三批次师范类专科学历学前教育岗位人员的引进,考核方式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
考核结果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原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考察
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按考核结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引进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区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确认为合格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备案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则不予转正。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0943—6629391
监督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943-6622321
附件:
1.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doc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