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屯溪区政府10楼1029室),联系电话:0559-2596226。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3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以及《2020年屯溪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常识、时政、业务工作等相关知识合并试卷,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4日到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后3日内登陆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屯溪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59607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559-2596230(区委教育纪工委)
附件:2020年屯溪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屯溪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