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A类岗位和B类岗位(序号1-13)进行初审,C类岗位(序号14-22)进行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
A类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它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和B类岗位(序号1-13)采用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试讲主要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2)C类岗位(序号14-19)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试讲主要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3)C类岗位(序号20-2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总分100分。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应聘结果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精确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行政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65044(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51186(学院纪检委(监审处))
附件:湖南艺术职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