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初试
初试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初试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任教能力、师德素养等方面要素。初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聘人员初试合格后,方可凭初试后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模拟讲课的方法。
3.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其中模拟讲课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用。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范围:①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③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早者优先。
四、体检
经过面试进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公布。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340元由个人负担。对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并聘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聘期为1年,平均每人每月36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具体发放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
被聘用人员与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初试、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初试。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1日起,可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3.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资格审查、初试、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因8月26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青的应聘人员,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有关说明
1.以上相关报名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0年8月30日。
2.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电话+短信),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名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招聘信息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272639
联系地址: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一号创业大厦
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