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具有满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身份证(正反)、笔试成绩单、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满2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必须注明岗位为“教育教学”,满2年任教学科、学段的相关证明,如是劳务派遣的要在合同上加盖学校公章)。
⑦考生所报的学段、学科必须与笔试成绩单上的学段、学科一致。
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只校验不留存)和复印件(留存)。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务必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确认。一经登记报名确认,不得更改。
(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学科)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达线人数为准。因放弃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在报考同岗位(学科)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政府门户网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雨花台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监督电话:025-52873631
附件:
1.南京市雨花台区2020年补充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信息表.xlsx
2.南京市雨花台区2020年补充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对应专业目录.xlsx
3.南京市雨花台区2020年补充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4.2020年雨花台区补充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