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遂昌中学教师岗位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上课、面谈相结合方式
①笔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范围为该学科专业知识,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上课(占总成绩的40%)。上课内容由评委从教学大纲内抽取,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面谈(占总成绩的20%)。按照笔试和上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1:5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上课人数)确定进入面谈人员。面谈注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上课成绩*40%+面谈成绩*20%。
根据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招聘岗位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今后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从国(境)外入遂昌或与境外入遂昌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520352、8128226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8528534、0578-8125107
附件3.《浙江省遂昌县招聘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