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
1.中小学和职业教育教师岗位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和材料作文。
2.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应试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和材料作文。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从网上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和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试2份。
资格复审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进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
(五)面试
按照各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暨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有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隔离。
面试内容:
1.中小学和职业教育教师面试主要是分学科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备课(备考室有规定教材),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2.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主要分为讲故事、舞蹈、粉笔简笔画三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确定,未能确定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争取或调剂名额予以确定;职业教育中的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制造技术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汽修类、机电类二等奖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费体检)。体检未到或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有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九)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2.被聘用对象确定后,由县教体局根据报考岗位分配。被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续签合同。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参照原阳县正式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险金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与所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有关要求
(一)参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规范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邀请县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失职行为的,予以追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查处。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聘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7586696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0373—7281370
监督电话:
原阳县纪委监察委:0373—7586179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附件: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
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