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报岗位拟招聘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分数线。在该分数线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含8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石首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校期间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生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
未尽事宜由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7210281、0716-7182534
附件:
1.《石首市面向在鄂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2.《石首市2020年面向在鄂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