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3.面试形式。汝城县革命历史陈列馆(县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文化艺术专干、汝城县文化馆戏剧专干、音乐专干等三个岗位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内容另行公告;其余岗位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汝城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汝城县革命历史陈列馆(县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文化艺术专干、汝城县文化馆戏剧专干、音乐专干等三个岗位面试评分幅度为35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5分区域间评分;其余岗位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汝城县革命历史陈列馆(县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文化艺术专干、汝城县文化馆戏剧专干、音乐专干等三个岗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其余岗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汝城县革命历史陈列馆(县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文化艺术专干、汝城县文化馆戏剧专干、音乐专干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汝城县投融资服务中心评审技术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其余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
2.组织实施。经汝城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选岗后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报考同一岗位需选岗的考察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人社局的指导下统一组织,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汝城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汝城县人社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及汝城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相应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笔试准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请考生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汝城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对2020年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红码”标识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3.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
4.所有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5.根据不同阶段考务工作疫情防控要求不同,请报考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县纪委监委驻汝城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7775132。
七、招聘考试服务
1、政策考务、招聘程序咨询电话: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0735-2135686。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
附件1:2020年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