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相关知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55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ecu.com)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前3天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或学院网站查询)、报名表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时使用,过期不能打印)。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查阅人事档案,按照《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牟老师
联系电话:0536-2600189
联系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办公楼303。
七、其他
如果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某些事项不能按时进行,则在学院网站及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