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及交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到2:1,按照2:1确定专业测试人员;低于2:1的不再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不按公告时间领取准考证,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及专业技能(弹琴、舞蹈、绘画、手工)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设定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考察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1.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及以后均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其相关待遇为:参照同等情况下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核定(不含一次性奖励、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ahjs.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a2665c88263d2aca2941a54)、微信公众号“界首教育发布”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界首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4815169(界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0年度界首市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doc
界首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