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工作人员保管。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为面试人员思考、答题时间。
4、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应试人员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6、根据《2020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0年9月6日(星期日)。
(二)体检地点
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早7:30前,到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范公亭东路2638号)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展《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赶到集合地点,不得迟到,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所有的通讯工具,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考生在体检的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剧烈的运动、熬夜、喝酒等。
4、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初录资格。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0536-3252897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